第十一章 无聊的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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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周五,天气晴。
  过了今天,又是快乐的双休日。
  陆离快步从宿舍楼走向教室,因为睡过头的缘故,他没有等到杜克,只能一人前往教室。
  上午八点整。
  陆离压着上课铃进入教室,路过讲台时,刚好与一脸笑意的白霄对视,他确实没有想到,这个惫懒的家伙竟然已经来了。
  “既然人全了,就准备上课吧,场地就在这个教室。”
  当陆离拉开椅子坐下时,白霄环视四周,说道:“当然了,负责这门课的老师不是我。”
  “再等等,她似乎有些事要忙。”
  话落,讲台下方传出阵阵低语声,自从入学以来,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,因此,众人心中对那位老师升起了几分好奇——
  比助教白霄还要不着调的人,到底会是怎样呢?
  “我还以为你早就来了,怎么起这么晚。”见无事可做,闲得慌的杜克转过身来,笑着问道:“夜里不睡觉,忙什么?”
  “在私人枪馆练习组装ak,一时间没注意,就倒腾到了半夜。”
  陆离打了个哈欠,感觉有些疲乏。
  昨晚参与了整整三十场真人版枪战游戏,不断跑动,再加上睡得晚,要不是担心给那位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,他都想躺在床上瘫一天。
  “唉,这西方神话简史课,到底是什么玩意儿。”
  杜克看着陆离趴在桌子上,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,忍不住吐槽道:“本以为解剖课已经够鸡肋了,但它至少还能提升心里接受能力,而学习传说典故有什么用?”
  陆离强打起精神,起身伸了个懒腰,回答道:“过会儿就知道了。”
  “但愿白霄没有骗咱们,科学跟神学结合,下次考试的背景有点让人难以捉摸啊。”
  两人距离讲台不远,听力远超常人的白霄自然听到了他们对话的内容,拍了拍讲桌,道:
  “安静,这节课都认真点。”
  “任课老师来自大四,比我还要高一个年级,如果你们得罪了她,大概率会很惨。”
  话落,教室内瞬间安静下来。
  大二、大三就已经是可以被称为校园传说了,大四是什么?
  先不谈实力,光是即将毕业这一点,就值得他们这群大一菜鸟去仰视了。
  与此同时,白霄从阶梯上走了下来,来到陆离身边压低声音,警告道:“之前告诉你们的那个规律别到处乱说,以我三年的考试经验来看,结论肯定准,都好好听课,认真做笔记。”
  这一举动自然引起了一部分人的注意,坐在后排的潘明将视线投了过来,四人互视一眼,彼此心照不宣。
  而就在下一刻,教室门被人推开了,一个女人走了进来,她穿着黑白条纹的高领毛衣,搭配一条高腰束腿裤,显得腿又长又细。
  陆离听见坐在前面的杜克喃喃低语道:“这……这是什么神仙曲线?学姐?我不想奋斗了……”
  “安会长,您看,是不是先上课?这群菜鸟等了好一会儿了。”
  白霄的声音似乎带着丝丝谄媚,请示道:“如果没事的话,我就先走一步……”
  “抱歉,有些私事要处理。”
  这时,那位大四学姐轻声对白霄解释了几句,又说道:“麻烦你了,先走吧。”
  白霄点点头,直接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,给人一种落荒而逃的感觉。
  不过,这些天的课程上下来,一部分人发现,那些担任老师的学长们,态度非常友好,因而刚入校时的那种敬畏感,也逐渐消退。
  这个时候,杜克决定主动出击,在陆离难以置信的目光下,举了下手,起身说道:“学姐,你不先自我介绍一下吗?”
  幸亏,这家伙脑子没瓦特,没说太出格的话。
  陆离暗自松了一口气。
  “我叫安瑶,负责讲授西方神话简史,同时,你们班下学期的魔法基础课也由我来兼任。”温婉的声音压下了教室里的议论声。
  “没什么问题的话,就开始上课吧。”
  说完,她抬起头环视教室。
  除了陆离和潘明外,罕有人敢与之对视,包括有贼心没贼胆的杜克,此时此刻,这家伙老老实实的低着头,摆出一副认真学习的驾驶。
  “对你们来说,一谈到西方魔怪,最先想到的是什么?”安瑶坐在讲台旁,撑着脸颊问道。
  陆离没怎么在意,下意识地回答道:“狼人……”
  然而,教室内几乎无人回答这个问题,这道突然响起的声音,就显得非常突兀。
  特么的不科学啊……
  那些牲口怎么不说话了,这种时刻,不是更应该表现自己吗?
  见状,陆离渐渐收声。
  而安瑶歪头看了他一眼,另一只白皙的手把玩着一小撮头发,浅笑道:“说得没错,狼人确实是西方传说中较为常见的魔怪。”
  坐在第一排的杜克用余光注意到了这一幕,手中的笔咔哒一声,掉在了桌子上,传出清脆的撞击声。
  他开始后悔,自己刚才没有说话,让陆离率先夺得了印象分,失策!
  “这位同学,你看过电影《范海辛》吗?”
  闻言,陆离迟疑了一下,尽管没弄清她这么问的原因,但还是站了起来,以示尊重。
  “看过。”
  “那么狼人的宿敌是谁?”
  “吸血鬼。”
  安瑶展颜一笑,如削葱根的纤长手指轻轻打了个响指:“对了,这节课主讲吸血鬼。”
  她示意陆离坐下,然后视线在他身上停顿了片刻,才说道:
  “虽然狼人和吸血鬼在一些东欧民间传说里,甚至混为一谈。”
  “但相较于狼人,吸血鬼更广为人知,也可以找到历史原型。”
  “弗拉德三世·采佩什,于公元1451年统治瓦拉几亚,外号为龙之子,因为其父曾受封为龙骑士,另外,“龙”在塞尔维亚语中还有“魔鬼”的意思。”
  “相传他有见血发狂的病症,喜欢用尖木桩虐杀俘虏,曾用尖头木桩钉死过数以万计的战俘。
  因而,采佩什公爵又被敌人称作穿刺大公,另外,他也是吸血鬼德古拉伯爵的原型……”
  哪怕这位学姐长相绝美,但这种枯燥的照本宣科式说教,着实令人犯困。
  坚持了一段时间,陆离决定睡一会儿,放学之后拿杜克的笔记看,因为这货听得异常认真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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