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 天选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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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石心集团总部大厦。
  反派们又聚在一起,开了个小会。
  不过,其中多了一个身材高挑、一身黑色皮衣的女人,她看着坐在老板椅上的老人,语气笃定:
  “我可以让网速变得奇慢无比,比拨号上网还要令人感到绝望。”
  闻言,高级返魂尸艾霍斯特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个微笑:“帕尔默,小姑娘在找我们要表扬。”
  “不。”
  事实上,身为一名顶级黑客,达奇十分缺钱,没等大老板帕尔默做出回答,她连忙说道:“我还要一大笔钱。”
  上帝关闭一扇门,就会打开一扇窗。
  从年轻时代起,体弱多病的帕尔默就坐在轮椅上了,可他商业天赋却远超常人,仅用了二十年的时间,就打造出一个超级金钱帝国。
  因此,钱这种东西,对帕尔默来说,只是一串数字而已。
  他真正渴望的东西是寿命和健康,尤其是在经历了三次换肝手术之后,医生断言,自己的这副身躯再也不能承受任何一种手术了。
  然而,幸运的是,只要让血祖这种打破科学认识的超凡生命感到满意,这些都不是问题。
  想到这儿,帕尔默心头一片火热,故作高深地说道:“网速必须慢到连照片或者任何即时消息都发不出去。”
  黑客女达奇点点头,她以为石心集团仅仅是为了网络武器,搞些龌龊的金融战争,想都没想,直接说道:“如您所愿,所以,您愿意支付多少酬金?”
  “两百万美刀。”
  就这样,一场影响世界的交易达成了。
  几分钟后,达奇在总裁助理的引领下,离开会议室。
  而始终没有发表见解的猫脸男人,低声说道:“按照你们的计划,最迟后天中午,将有一半的纽约人变成返魂尸。”
  “可,那位警官可不是只会傻站着的木桩,我从不怀疑,他有能力扭转局势。”
  对于陆离,周天一直抱着不得罪、不主动结交的心态,可惜,他是校长亲点的反派专业户,没得选,只能立场坚定的站在血祖这一边。
  另外,那块黑板上清楚的写着——
  【如果遇到来自大反派的拉拢,你也可以选择做个人渣,只要渣得彻底,比畜生还要畜生,老子一样喜欢!】
  因而,为了顺利拿到高评分,周天只能接受现实,去做个人渣。
  稍作思考,站在旁边的血祖忠仆艾霍斯特,笑着说道:“人类最擅长内斗,帕尔默先生会安排官方机构去找他的麻烦,让其无暇顾及这些。”
  闻言,帕尔默点点头,拿起专用座机,开始联系朋友。
  与此同时。
  皇后区,都铎路。
  解决掉两头返魂尸的陆离打算去停车库找些汽油,他得毁尸灭迹,防止嗜血线虫扩散。
  成百上千的返魂尸尚不成气候,可上百万、上千万就难说了。
  毕竟,蚁多啃死象。
  “老爷子,一只返魂尸体内藏着多少条虫子?”陆离随口问道。
  “多得数不清。”
  说着,亚伯拉罕偏过头——
  这个时候,伊弗刚好从隔壁的房间走了出来,他克服恐惧,左手拎着小艾玛的脑袋,右手拎着她的小腿,准备拖着尸体下楼。
  在两人的注视下,这位博士突然顿住了脚步,表情错愕——
  因为,他看到了一个手持霰弹枪的男人,正堵在楼梯口。
  我完了!
  这该怎么解释?
  伊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缓缓松开双手,将被砍成两段的小艾玛放在楼梯上,他觉得自己还可以辩解一下。
  比如,邀请眼前这位蒙面先生近距离看看尸体,上面淌着白血,血管内爬满了嗜血线虫。
  难道这种怪物不该杀吗?
  可惜,杜克并不知道博士心中有这么多戏,他只是听到楼上有动静,准备来个守株待兔……
  “卧槽!”
  就在两人对视的时候,拿出手枪,过来了解情况的陆离愣住了。
  杜克这贱人!
  绝对没错!
  纵使这家伙戴着帽子、口罩,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,陆离依旧能够把他给认得出来。
  “老大?”
  “特么的,终于找到组织了!”
  杜克满脸错愕,纽约这么大,他都已经放弃寻找同伴了。
  可是,现实就是如此魔幻。
  大腿又回来了!
  一念至此,被兴奋冲昏头脑的杜克冲了上来,给陆离一个结实的熊抱,肉麻兮兮。
  把伊弗博士都给看呆了,他后知后觉地问道:“两位,你们认识?”
  可惜,没人搭理他。
  杜克正忙着诉苦,他在陆离耳边压低声音,抱怨道:“校长坑死我了,一点提示都不给,害得我错过了最佳入场时机。”
  “问题不大。”
  陆离的表情有些奇怪:“这几天我一直在瞎忙,好不容易步入正轨,结果,你也摸到了这里。”
  人比人气死人。
  他忙了这么久,走了好多弯路,才找到猎魔人亚伯拉罕,而杜克运气爆棚,随随便便一出门,就遇到了。
  不过,这样也好。
  有个能信得过的搭档帮忙,做什么事,都会简单很多。
  在两人低声交流的时候,亚伯拉罕单手拄着剑拐,另一只手则拖着安诺特先生的尸体,朝公寓外的花园走去,同时说道:“很高兴又有人加入进来,但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,咱们还是抓紧时间,把返魂尸处理掉吧。”
  杜克打量了老爷子一眼。
  瞬间,就挪不开视线了。
  身材矮小,眼神却凌厉。
  手中提着一柄银质狼头手杖,身穿英式呢子大衣,还打着一条领带。
  这扮相,不是装x,就是大佬。
  可,陆离是谁?
  能跟一个普通小老头同行?
  杜克越琢磨,脸上的笑意越深,心中狂呼:不愧是老子,咸鱼了三天,照样能追上调查进度,绝对是天选之人,老天爷最钟爱的崽!
  念及此处,他眼巴巴看着陆离,像是在询问什么一样。
  “那位是亚伯拉罕,一名百岁猎魔人,曾跟血祖战斗过。”
  陆离知道杜克这家伙在想什么,无奈道:“去吧。”
  话落,杜克朝他比了个大拇指,快步走出公寓。
  不多时,一道贱兮兮地声音从公寓外传来:
  “老先生,处理尸体这种事我最拿手了,您往后稍稍,我来就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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